这样首先在公众面前树立“锦湖”诚信的品牌形象;其次,让公众了解到虽然问题恶劣、严重,但有可能是局部的、个别的现象;第三,迅速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态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进而将损失有可能降到最低。
然而,愚蠢的锦湖轮胎公司竟然跳出来指责央视滥用公器,声明邀请天津技监局对天津厂检查,看似公证,却忘记了中国有“地方保护主义”一说,给人以绑架政府之嫌。锦湖轮胎公司的举动激起了公众、媒体的愤怒,将政府置于尴尬的境地。在后来几日媒体持续对锦湖轮胎事故的报道中,人们对锦湖轮胎公司所有产品都产生了怀疑。
事态的发展使国家质监总局的调查范围很难限定在一点——锦湖轮胎天津工厂,而可能对锦湖轮胎公司在中国所有的生产厂进行调查。一旦调查结果公布,带来的不仅是大批的召回,而且众多出过交通事故的锦湖轮胎用户可能向锦湖轮胎公司提出追诉性索赔,甚至引出全国性的索赔潮。
锦湖轮胎的问题早有曝光,国家质监总局曾经点名批评,但锦湖轮胎公司每次都将问题推到用户身上:以用户使用不当为由推卸掉自己的责任。使用返炼胶制造轮胎可能出现的问题连生产车间的工人都知道,公司怎么能不知道每次事故的原因呢?多行不义必自毙,根据4月1日锦湖轮胎(中国)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的召回报告,自4月15日起,将召回2008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 2208和C0 4008、2009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 0509和C0 0909、2010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 2410和C0 2910,以及2011年生产的批次编号为C0 0111的锦湖轮胎产品,涉及数量共计302673条。此次召回将使锦湖的损失额高达到数亿元,锦湖轮胎甚至可能因此而退出中国市场。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当危机出现时不能慌张,首先要认真查清事情的真象,如果有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勇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准确的信息,用合理、合法的法律、政策程序将损失止于最小范围,以求得用户最大的理解与宽容。成熟的企业从来不存侥幸,而是有危机公关的预案在先,在危机攻关中,准确的信息价值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