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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销商出“招”避摇号
2011-2-16 9:58:00     选车网【转载】    
关键词:摇号,经销商

通州一家汽车销售商日前在一家网站论坛上推出汽车“牌照租赁”,并称此举是为了缓解北京车辆号牌的紧张形势。具体租赁办法为,由销售商提供已备案车辆,买家按车辆市场价格“购买”车辆,车辆登记在销售商名下,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买家所有。购车后,买家还需每月支付牌照租赁费用100至300元。

摇号已成浮云 北京经销商出“招”避摇号

北京经销商出“招”避摇号

14日,该汽车销售商的销售顾问表示,车辆登记方还是经销商,待日后车主通过摇号取得过户资格,该车再由经销商过户到消费者的名下。

销售人员介绍,购买之前,需签订车牌租赁合同。车险由买家自己交。要是买车后,遇到剐蹭、车祸或者验车,需要与销售商联系。

销售顾问表示,购买的车辆最好是在北京本地或者北京近郊城市使用。“如果你要经常开车去外地,出了事,我们没办法派人赶过去,车子没办法卖给你”。

该销售顾问表示,目前有市民电话咨询,但这项业务尚未有实际成交记录。这位销售顾问拒绝透露备案车辆的数量,称“数额有限”。

车管所

消费者不是车主缺少保障

针对这种“牌照租赁”,尚未摇中车牌号的张先生并不看好。“还是太麻烦了,车子不登记在自己名下,觉得不够踏实”。他说,他还是要等着下一轮摇号,“不过,对于那些有着刚性需求的人来说,这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另外一位打算买车的张女士说,要是她急需买辆车,她会考虑去租个牌照,这边先用着车,那边还可以参加摇号,“果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昨日,北京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车辆行驶本写的谁,谁就是车主。现在消费者付了全款购车,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缺少保障。

业内说法

“租牌”系售车促销形式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汽车牌照租赁肯定是难以成为常态的,若消费者一直使用着一辆牌照并非自己所有的车,肯定会面临诸多风险,这一措施也不过是在打政策擦边球,很难推广。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则表示,汽车牌照租赁和汽车租赁是两个概念,前者只是一种个案的促销形式,至于汽车租赁,则是需要由汽车租赁行业协会来审核资质,且一般都是由专业汽车租赁公司来操作,经销商若不是做成集团形式,能有相当数量的车辆可提供出租,也很难获得审批。

律师声音

性质 买家未获所有权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范亚光律师表示,车辆所有权,以机动车登记为准。从这个“牌照租赁”的例子看,消费者没有车辆的所有权。但消费者又支付了全款购买车辆,另外还要支付牌照租赁费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风险 过户需车主同意

范亚光表示,牌照租赁容易出现风险的地方在于,今后消费者若自己摇到了号,要过户,但由于经销商才是车主,“车主不同意,就没办法过户”。而且,今后验车也都需要车主陪同,比较麻烦。

释疑 司机担车祸责任

发生车祸后,是否要追究车主责任?范亚光表示,按照现行法律,车祸后,追究的是实际驾驶人责任,除非车主明知驾驶者没有驾驶资格而仍让其开车。

责任编辑: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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