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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利益受保护 汽车召回新规年内出
2010-7-2 9:33:00     汽车点评网     
关键词:召回,丰田,立法

事实上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汽车厂商在中国并不重视召回,很大原因就在于汽车厂商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

“旧规”中规定的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等严重情节,罚款最高额度仅为3万元,对汽车厂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本构不成威胁。

据了解,在美国,对不实施汽车强制召回的厂家罚款标准则是1500万美元,而厂家隐瞒严重质量缺陷及真相的,负责人可能被判处15年的徒刑,厂家可能罚款1500万至上亿美元。

在美国市场,一个企业一次性召回百万辆以上汽车的案例比比皆是,但中国没有一起这样的案例,美国累计召回的车辆为2亿多辆,为中国的近80倍。在我国,目前仅依靠《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这一部规章约束相关汽车企业,企业在中国受到的约束远远小于海外。

因此,此次新规的筹划符合发展的规律,是中国汽车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新规对汽车生产制造商的严厉监控和对汽车消费者的呵护保护,是促进中国汽车发展的有效动力,不仅监管了合资与外资企业,也给中国自主的汽车企业生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点评:新规的提交应该尽快出台,能提早一个月就不拖一个月。新规不需要顾及太多,只要更合理的保护自己国家国民的出行安全,才是政府最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

责任编辑: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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