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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利益受保护 汽车召回新规年内出
2010-7-2 9:33:00     汽车点评网     
关键词:召回,丰田,立法

自今年年初丰田汽车在全球爆发的大规模召回事件,各大汽车生产制造企业也纷纷受到“召回门”事件的影响,这不仅给全球的汽车行业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的汽车产业提了个醒: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是否健全、何日完善,如何才能与全球第一市场的地位相匹配?

新规惩罚升级

日前,据汽车点评网了解,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简称“旧规”)目前正在重新修改制定中;同时,《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新规(简称“新规”),极有可能于年内出台,或将一改部门规章的级别,最终升格为国家行政法规或法律。

我们可以理解为今年年初的丰田在美大规模召回事件或是我国“新规”出台的导火索。但不管怎样,我们看到了召回制度的规范化,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件无比值得兴奋的好事。

升级后的“新规”送审稿中规定,“生产者违反规定,构成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逾期仍未改正的,可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生产企业拒不承担责任,将受到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证照、撤销认证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由于汽车召回新规有可能从一个国家质检总局下设部门规章,最终升级为国家行政法规或法律,因此违规汽车企业在支付罚金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我们可以看得出,新规相比旧规,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比之下,新规达到了旧规10倍的惩罚力度的升级,这样的力度让汽车生产厂家更谨慎自己的生产,同时让消费者更有信息的消费汽车产品。  

责任编辑: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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