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违法指定品牌成通行做法
2011-2-15 9:10:00
经济参考
关键词:公务车,采购
他进一步表示,虽然我国目前还不属于WT O G P A成员,但却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国。依照该公约有关政府采购和公共财政管理的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建立及时有效的国内审查制度,包括有效的上诉制度,以确保在依照本款制定的规则未得到遵守时可以诉诸法律和进行法律救济,从而才能确立对预防腐败特别有效的以透明度、竞争和按客观标准决定为基础的适当的政府采购制度。“依照国际文书的要求,结合我国政府采购的立法和实践,我认为,国内政府采购方面的立法未来必须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有关财政部门监管的问题,必须修改完善目前的独立审查机制。”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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