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标车仍存1700万辆 国补政策不完善
2010-12-23 9:33:00
人民日报
关键词:黄标车,汽车政策
此外,各地销售新车的排放标准也不统一。2007年,我国实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但这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并未强制实施。比如,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规定,除少数微型面包车外,2000年7月1日后不允许销售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但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各地均出现了在2002年甚至2003年出售的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这种情况不仅加大了基层以旧换新工作的困难,而且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此外,目前,北京、上海已经实施国Ⅳ排放标准,而相邻地区仍在实施国Ⅱ、国Ⅲ排放标准。全国各地车用燃油标准也不一样,所以不仅汽车企业组织生产困难重重,也难以彻底解决黄标车的异地流动问题。
事实上,黄标车等高污染车的异地污染问题也相当严重。以北京为例,去年和今年共淘汰了15万余辆黄标车,每天减少污染物315吨,相当于近300万辆国Ⅳ标准的汽车排污总量,取得了很大成效;然而,据北京市交管部门近年统计,每天进入或经过北京的外地机动车超过20万辆(次),其中就有大量的高污染车,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北京淘汰黄标车的效果。
对此,专家建议,国家应推出强制淘汰黄标车的政策,为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同时逐步统一各地汽车排放标准,从根本上杜绝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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