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志新,在2011国际电动汽车示范城市论坛介绍了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他从电动汽车标委会、电动汽车标准的现状、一些新标准制修订的情况和标委会近年来开展的国际合作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吴志新介绍说:“标委会是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分技术委员会,它对全标委会负责。电动汽车的标准在中国有特殊的情况,不仅包括了四轮电动汽车,而且也包括了电动摩托车的标准。标委会成立于1998年,标委会的秘书处设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在标准化研究。在标委会中,总共有32名委员,主要来自机车的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包括高校、研究单位。我们把标准经过比较长一段时间的研究,基本上建立了一个标准的框架体系,里面主要分成了电动汽车的整车标准、关键零部件标准、基础设施的标准。在标准的制定过程当中,充分发挥了行业专家的作用,针对不同的专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工作组。目前,有四个标准化工作组在有效地开展工作,包括混合动力、燃料电池、驱动电机、动力电池。最近我们正在筹备一个电动汽车整车安全的标准化工作组。更广泛地利用行业的力量推动我们国家电动汽车标准化的进程。”
在谈到我国标准制定的现状时,吴志新说:“我国基本上有标准体系的框架,从1998年开始,也就是从九五开始,我们标委会已经开展了标准化的制定工作。初期主要是以吸收采纳国际的先进标准,把它转化成中国的标准。后期在国家科技部的支持下,我们国家电动汽车研发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在后期的一些标准制定过程当中,很多体现了中国研究技术的进展。目前为止,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的总体标准有46项,我们分为整车标准、关键零部件的标准。”
在电动车领域,吴志新说:“在纯电动汽车和它一些相关部件当中,有12个标准已经发布实施。包括电动汽车安全标准、基础性标准、汽车的术语、性能的实验方法、可靠性实验方法等等。混合动力方面有许多标准和纯电动相似,针对混合动力汽车的特点,专门为混合动力汽车制订了7项标准,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的安全性,还有一些特殊的实验方法,动力性的实验方法、排放的实验方法,能耗的实验方法,正在进一步进行修订了提高。燃料电池上,我们国家的标准在世界上做得还是相对比较有特色,标准的进展速度也是比较快的。有四项标准,一方面包括了燃料电池、发动机的性能实验方法,有安全的要求,另外我们制订了燃料电池加氢车的标准。在储能方面,从最早的消化吸收国际上的标准,从2010年我们消化吸收国际上的标准。随着我们国家产业化工作的推进,我们又制订了一些行业性的标准,对电池的要求做了进一步的提高。尤其是在电池的安全性方面,从单体的安全性一直到模块的安全性。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方面,目前有两项标准,再加上DCDC标准,有三项标准。前两个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经过几年的进展,也有一个修订计划。”
当谈到标准的修订工作状况时,吴志新介绍说:“随着中国电动汽车大规模的示范运行,汽车的参与力度也比较大,大家都相应制订了一些产业化的计划,对技术标准需求更加迫切。我们现在在电动汽车方面标准,这个表上给的已经指定的,等待管理部门审批的标准。其中有13项新制定,有2项是修订。另外,对重型的混合动力汽车,它的能耗和排放的测试各方面都有一些新的突破。在充电方面有行业标准,已经报到工信部报批。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在十城千辆的示范运营中大家对充电的插头插座标准非常关注,又上升到了国家标准,也在等待报批。”
他同时透露了近两年制定标准的计划:计划“包括了一些超级电动汽车,包括低速的电动条件,还对电动汽车安全性标准进行修订,更重要的还包括重型混合动力汽车污染物排放的实验方法,在过去几年中由于缺乏测试方法,对重型车的排放控制,缺乏标准的技术支持。另外,在动力电池方面,又有一些新的标准制定。包括电力电池分类的标准,以前标准涉及到能量性标准和工艺性标准涉及在一起。我们专门又制订了一个高功率锂离子电力电池的测试,另外对它的循环寿命的测试也有相应的标准。在充电桩、充电接口、直流接口、交流接口,现在已经报批等待国标委的审批。”
他最后总结说:“我们国家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电动汽车的标准体系框架。目前我们已经发布正在实施的有46项标准,包括电动摩托车标准,过去一段时间里有利地支持了科研工作、示范工作、电动汽车产业化产品认证工作。在近一两年国家电动汽车的相关标准有可能达到70以上,标准化体系会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