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诉解决的情况看,汽车厂家对车主投诉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相比2008年,一次性投诉解决率下降了2.5%,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新车频繁出现问题,另一个是一些质量问题不易排除,例如,异响问题久修不好等。具体比例为:一次性投诉解决率为67.1%,二次投诉的解决率10.5%,三次及三次以上投诉的解决率6.2%。
统计分析,2009年引发汽车用户投诉的原因主要来自几方面:安全性、驾驶乘坐舒适度、维修服务(包括重要零部件损坏只修不换、关键性零件维修、更换不能延长保修期、服务态度差等)。具体比例为:安全方面的投诉占到30.8%,舒适度的投诉占到36.9%,服务方面的投诉占到25.3%,其他投诉占到7.0%。(如图2)
图2:2009年度汽车投诉统计-引发汽车用户投诉的原因
一、汽车用户投诉要求构成
在汽车用户的投诉要求构成中,2009年汽车用户中提出维修、召回、其他要求的比率比2008年有所提高,而提出换车、退车要求的投诉降低,说明车主投诉更加趋于理性。
具体构成分别为:提出维修的占 68.3% ;提出赔偿占10.4% ;提出换车占5.3% ;提出退车占4.9% ;提出召回占6.0% ;其它要求占5.1% (如图3)
图3:汽车用户的投诉要求构成-2008 2009年度对比
二、主要汽车生产厂家售后问题处理表现
综合2009年度全国用户委员会汽车质量与服务跟踪站所有投诉、投诉解决率及用户反映等情况,售后问题处理用户口碑较好的汽车厂家为:上海大众、长安福特、长城汽车、海马汽车、江淮汽车、大众中国、宝马集团。
结合2009年度全国用户委员会汽车质量与服务跟踪站收集的全年投诉情况,专家建议:
1.挑选汽车产品,重视款式、价格的同时,还要留意配置的情况和变化。试车时最好检查一下各项配置功能,谨防新车就出现问题,影响使用。
2.购买汽车产品,要注意某些4S店对“定金”、“订金”解释不同,比如有些4S店“定金”不
能退款,而有些4S店的“订金”,可以部分退款。还有,建议用户在购买合同上要注明提车日期,以防销售商随意延期。履行合同是双方的义务,厂家或服务商应严格遵守,车主也应照章履行。
3. 车辆出现问题后,如果知道发生故障的部位,车主最好先通过使用手册,了解相关配件的质保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减少额外成本。保修期内车辆出现问题,应及时向4S店或维修站反映,遇到“需观察一段时间”等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费维修。
4.车主日常应保留维修、保养的单据,每次维修要求维修站做记录,并且维修单据上的记录要和服务站电脑的记录一致,单据上除写明具体的维修内容外,还要有车主自己的签字,做到即使出现纠纷,也有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