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技术成为未来我国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而整车制造已不再是鼓励项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日前全文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没有将整车制造列为鼓励项目,而对外商投资涉及汽车的关键技术大加鼓励。透过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可以看出,我国对节能、环保、安全领域的技术引进非常重视,而且非常重视面向未来的、涉及汽车发展战略性的技术引进。这表明,我国政府对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构想已经非常清晰了。
在通用设备制造业领域中,“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及后处理分选设备制造”,“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摩擦片、改型酚醛活塞、非金属液压总分泵等)设备开发与制造”,“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及汽车、工程机械等用链条的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被列为鼓励投资的领域。
在专用设备制造业领域中,“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被列为鼓励投资的领域。
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70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5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4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液力缓速器、电涡流缓速器、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燃油共轨喷射技术(最大喷射压力大于2000帕)、可变截面涡轮增压技术(VGT)、可变喷嘴涡轮增压技术(VNT)、达到中国Ⅴ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智能扭矩管理系统(ITM)及耦合器总成、线控转向系统、柴油机颗粒捕捉器、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于合资),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于合资),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限于合资、合作)、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系统,电路制动系统(BBW),变速器电控单元(TCU),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发动机防盗系统,自动避撞系统,汽车、摩托车型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 ≥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摩托车电控燃油喷射技术(限于合资、合作)、达到中国摩托车Ⅲ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被列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