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新能源汽车政府奖项”
设立新能源汽车政府奖项是《建议》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提出的又一个建议,以褒奖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车企、组织和个人。
减轻节能低排放车型的贷款道路通行费负担也是建议之一。《建议》指出,上海市从1993年开始收缴贷款道路通行费。节能低排放车型每年需缴纳的这一费用为1800元,占该类车型年均使用成本的比重超过15%。减免节能低排放车型的贷款道路通行费能有效降低节能低排放车型的使用成本,达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目的。由于这是一项地方政策,上海市政府可通过调整费率的方式,迅速起到对节能低排放车型发展的鼓励作用。
《建议》还希望调整公务车采购政策向节能和新能源车型倾斜。建议加大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务/商务新车采购向节能低排放车型,尤其是节能小排量高性能自主品牌车型和新能源汽车的倾斜力度。一方面,通过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控购及拍卖等手段,对利用财政预算购置车辆的,要求优先购买节能低排放车型;另一方面,建议制定相关优惠措施,对于购买并承诺使用节能低排放车型一定年限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额度拍卖实际成交价格给予减半缴纳。建议公务用车改革及新车采购中节能低排放车型的比例不少于40%,同时加大对公务车使用成本的控制力度。
《建议》还对上海如何充分利用地缘优势、资源优势和上海城市特征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汽车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手段提升汽车服务业的技术含量等提出了意见;并建议需对关键零部件及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给予政策鼓励和大力扶持、需建立支持汽车产业科技能力提升的政策体系等。
《上海汽车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13条“建言”(摘要)
1.推进汽车行业法制化管理
目前售后市场的法规缺失,使部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保护。
2.促进上海汽车企业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发展
制订上海市《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设立鼓励本土化开发的政府奖项。
3.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发展和节能减排技术提升
政府制订战略规划。对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和鼓励。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域”。设立新能源汽车政府奖项。建立新能源汽车研发公共平台。减轻节能低排放车型的贷款道路通行费负担。调整公务车采购政策向节能和新能源车型倾斜。
4.大力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
制订有针对性的户籍管理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形成人才发展长效机制。
5.促进区域发展和国际汽车城发展
引进国内外汽车研发机构入驻上海。提升汽车大学,完善培训体系。完善招商环境,设立保税区。取消连接汽车城与上海市区的高速公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