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北京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图解
2009-9-28 9:54:00
新华网
关键词:国庆节,北京交通,交管局
北京市交管局日前发布通告称,为确保“十一”期间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对北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天安门地区
(一)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时至24时,故宫筒子河(东华门至西华门)双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持国庆期间通行证及专线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时至广场熄灯,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过往车辆(含公共电、汽车)绕行正义路和大会堂西侧路。
二.景山地区
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时至17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
(一)景山东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景山后街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三)景山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四)地安门内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
(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弯。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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