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时没有人会料到,由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第二次石油危机,以及中国当时缺乏合资公司的经验和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等种种原因,从顺利的初次洽谈到合作的最终成形,双方竟然相持了6年之久。
第二次石油危机确实对当时的合作进程带来了不小的影响。那时候大众汽车几乎停止了全部的投资项目,最后,在大众汽车当时负责企业规划的沃尔夫拉姆•纳德布希和研发部李文波博士等人的大力劝说下,董事会才没有将通向中国的大门完全关上。
另外,大众汽车与中方谈判中谈得最多,也最棘手的算是法律相关问题。双方在合资执行中发生了矛盾,协商不妥就需要诉诸法律是很正常的。但是根据什么法律裁判呢?当时,国内连合资法规的框架都没有,谈判无法进展。这个问题先是由中国谈判小组反映到中央,中央马上组织起草《合资法》。于是,中国第一部《合资法》出台了,制订得比较仓促,很多问题都不能解决。一直到1982年下半年,中国《合资法》的实施条例最终出台,才算真正解决了这个问题。大众汽车和上海方面在合资合同中最早提出来的50%对50%的股比,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跨国公司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中方公司的利益。因此,它被中国汽车合资企业沿用至今,并被产业政策固化下来。
专利的问题也让双方的谈判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当时大众方面一口气给了中方16个专利,但是几个月过去,中方还不知道去哪里登记专利申请保护,因为中国当时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专利保护机构。后来,调任到中国担当大众驻中国首席代表李文波博士找到德国对外经济合作部,以“现在是帮大众,以后会帮助整个德国工业与中国合作”为由,说服部长,把专利保护纳入德国与中国的合作项目。最终,专利保护成为德国当时与中国合作的重点之一,中国专利保护系统的建立得到了德国专利局的很大支持。
双方艰辛的谈判历经6年,多达30多次。而就在解决一个又一个羁绊的过程中,大众汽车为日后中外合资企业的建设构建了模板。1984年10月,当时中国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创办的最大的制造汽车的合作协议,在人民大会堂正式签订。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和德国总理海尔穆特•科尔出席签字仪式,并强调了该项目 “作为中德合作象征”的政治意义。机械工业首家中德合营企业——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终于尘埃落定。这是中国现代汽车工业诞生的一刻。
上海大众建立之初,中德之间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实践经验和习惯的相互碰撞造成了双方在沟通上的障碍。据上海大众一位老员工回忆:“德国人的直白和中国人的委婉,导致的误解曾是上海大众内部合作过程中最叫人头疼的事情。”当时,上海大众聘用了70多位翻译,用德语或英语处理日常工作中的沟通,并翻译来自狼堡那些堆积如山的资料,但是语言的障碍远远没有文化差异的问题难以解决。但随着合作的深入,中德双方都意识到:只有学会理解他人的游戏规则,才会取得进步。在磨合的过程中,中德双方的工作人员逐渐建立了相互的理解与信任,工作效率得到了提升,合作愈发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