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补贴、交付期:汽车销售最“玄学”的三件事,监管开始点名了
【文/财圈社&道哥说车 张杭】过去两年你会发现:买车越来越像开盲盒。不是你不懂车,而是价格、权益、交付时间这三件事,经常被拆成无数个“小字条款”。同一款车,有人拿到“史低价+全套权益”,有人被一句“政策变了/名额没了/得做贷款”按在原地。于是价格战越打越热,消费者却越买越不踏实。

这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质上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把车市里那些“大家都懂但没人明说”的价格边界,写清楚、落到条款上——从生产端到销售端都覆盖。

一、车市最常见的价格信息差有哪些?
第一类是“被比较价格”的魔术。比如拿虚高的“市场价/指导价”做对比,营造“我给你省了X万”的爽感;或者喊“限时降价/清仓价”,但所谓“原价”并不成立。

征求意见稿明确点名了这类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宣传风险,包括虚构“市场价”“厂商指导价”等被比较价格、虚假“限时降价”等。
第二类是“促销规则不说人话”。补贴对象是谁、参与条件是什么、怎么算折抵、什么时候截止——这些事项,征求意见稿都要求在显著位置讲清楚、讲可验证。这会直接压缩“口头承诺随时变”的空间。

二、消费者最容易吃亏的权益猫腻
很多“权益”其实是价外馈赠:礼包、保养、精品、延保、油卡、积分券……听起来免费,但常见的坑是“兑换有附加条件/价值说不清/没写进合同”。征求意见稿对“价外馈赠”要求更细:赠品品名数量要如实标示,兑换带附加条件的要明确公示,能标尽标且要有依据。

更典型的是“付费解锁”——软件功能先给你用着,免费期怎么计算、到期多少钱、没告知能不能收费?文件写得很直白:有免费期的要告知免费期限和后续标准,免费期从车辆交付起算;未明确告知的差异化增值功能不得收费。这对消费者就是一句话:权益不能靠“默认勾选”,必须靠“明确告知”。

三、容易被忽视的成本: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的猫腻在于,很多纠纷不是买贵了,而是“说好的下周提车”变成“排产看天”,最后你只能接受“口头说法”。

征求意见稿把这事写进了明码标价:不能现场交付车辆的,要在交易前明确告知交付时间。这意味着交付期不该只是销售嘴里的“预计”,而应该成为交易前的“信息义务”。当交付期变成硬信息,消费者才更有条件做选择:等不等、换不换、退不退——至少不再被动。
四、最“隐形”的消费
贷款、保险、服务费。你以为谈的是车价,最后发现“必须贷款/必须买店内保险/必须加装精品/必须交服务费”。

征求意见稿直接点名:以贷款购车、购买保险等作为交易附加条件的,如果没在交易前告知或没显著标示,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同时对“收了服务费但不服务/重复收费/把本该自担的义务换个名收费”等行为也提示法律风险。这对消费者的意义很现实:到手价的结构会被迫“晒在阳光下”——你花的钱对应什么服务,讲得清,才收得稳。
五、征求稿的目的是啥?
它不只是“帮你少花钱”,更是“让你花得明白”。它的目标是:让竞争回到产品、服务、效率,而不是靠“价格话术+隐形条件”来“欺骗”。当“明码标价+促销规则+附加条件+交付时间”都被要求讲明白,消费者就不再靠运气买车,市场也更难靠套路赚钱——这是车市从“野蛮价格战”走向“高质量竞争”的必要一步。











